電動機車電池出包 交通事故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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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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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Gogoro車主反映部分電池品質不穩定,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已請Gogoro公司19日前提出車輛召回改正計畫。圖為Gogoro車主更換電池。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近1年來,不少電動機車Gogoro的車主遭遇電池耗電速度異常快速、行駛中突然斷電,遭後方來車追撞或自摔,因而發生交通事故,受害者只得「自救」,貼紙條提醒下一名換電池的車主,串聯自主回報數更已達522筆;且定型化契約中「免責條款」更讓業者不必負責,行政院消保處直言,該免責條款已牴觸《消費者保護法》規範,應為無效條款;交通部則要求業者於本月19日前,提出車輛召回改善計畫。

Gogoro昨回應,重視任何影響用戶騎乘安全的事件,已向全體用戶說明處理方式與補償措施,也會跟用戶持續更新說明更完善的解決方案;對於交通部提出召回計畫,會跟主管機關密切聯繫,也會一併向用戶說明。

至於使用Gogoro Network智慧電池交換平台的宏佳騰等業者,則稱問題都出在電池,要等Gogoro的明確說法,才能確認後續因應作為。

Gogoro公司智慧電池服務合約第9條的「免責條款」顯示,除非法律不允許,否則不負品質保證責任,現行法律似乎也容許該企業無須負起電池服務品質保證責任。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則回應,該免責條款已牴觸《消保法》第12條規範,應為無效條款,將召集經濟部、交通部等單位檢視定型化契約,經濟部表示配合辦理。

交通部 促業者提召回計畫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表示,目前全台共約70萬輛電動機車,使用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交換平台的機車達9成,約60多萬輛。交部將要求包Gogoro、宏佳騰、山葉、台鈴等4家業者,於本月19日前提出包含車輛召回數,與釐清車輛設計是否有問題的召回改善計畫。

Gogoro目前共有130萬顆電池,共分為3代,其中64%為2019年推出的第三代電池,而2015、2017年分別推出的第1、2代電池占36%。趙晉緯說,目前有問題的電池多為第1、2代。

契約不公 法院可能認定無效

Gogoro的免責條款指出,「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睿能新動力對電池服務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凃冠宇指出,該業者的免責範圍、事項等十分不明確,究竟能免責到何種程度,充滿疑問。他表示,依《消保法》精神,業者所定契約並非無限上綱,尤其內容明顯不公平時,法院可能認定無效。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除電池品質問題,若發生意外事故,牽涉交通安全,人命關天,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他認為免責條款極不合理,尤其累計上百件問題,建議行政院出面整合跨部會,即刻修改契約內容,督促業者改善及召回車輛,通盤檢視整體相關設備無虞,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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