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稅率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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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會昨天初審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但有4條修正內容保留送朝野協商,其中又以稅率問題討論最久但仍未達成共識。圖為台中國家歌劇院附近的七期重劃區高樓大廈。圖/鄭超文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政委會16日初審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但有4條修正內容保留送朝野協商,其中又以稅率問題討論最久但仍未達成共識。財政部官員說,希望最慢12月18日能提到院會討論,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按原計畫2024年7月實施。

針對稅率如何訂定,現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縣市歸戶,稅率1.5%至3.6%,政院版草案改為全國歸戶,且除特定房屋外,稅率2%至4.8%,且全數累進,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從1.2%下修至1%;至於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包括出租、繼承取得共有等房屋稅率從1.5%至3.6%,修正為1.5%至2.4%,以鼓勵出租。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曾銘宗指出,持有愈多戶稅率應該愈高,全國歸戶後依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數量訂定差別稅率,持有4戶以上稅率不得低於5%。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單一自住的優惠稅率可降到0.6%;持有第2戶以上開始分級距課稅,尤其是10戶以上要課徵10%稅率;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也認同最高稅率10%,而且中央應該負責明定差別稅率,不能交給地方政府,以落實囤房稅2.0的意義。

房屋評定現值疑過低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房屋稅金額取決於房屋評定現值及稅率,過去房屋評定現值過低,但近幾年來縣市政府陸續調高房屋評定現值,未來稅基會一直調升,如果稅率訂太高,恐怕幾年後房屋就像是被政府徵收了一樣,民眾會有此疑慮。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質疑,依政院版草案,房屋出租得愈多反而稅率愈高,且房東在房屋稅全數累進機制下提高房租,不僅無法鼓勵房東出租房屋,反而可能將租稅負擔轉嫁到房客,財政部應該釐清政策矛盾之處。

租稅負擔恐轉嫁房客

有立委質疑新制對囤房者增加的稅金只有4000至7000元,賦稅署長宋秀玲說,投資客偏好新屋,現在新屋都是採用新標準單價,根據財政部試算,六都房屋以新標準單價課徵差別稅率,稅負增加達78%,平均1戶增加2萬多元,因此投資客偏好的投資標的,稅負增加幅度非常顯著,尤其投資客財務採高槓桿操作,資金是借來的,會很有負擔,不像有錢人口袋可以深不見底。財政部強調,囤房稅2.0對多屋族有感加稅,尤其針對新屋,六都囤房大戶平均每戶加稅2.6萬餘元,增加8成;非六都則增加近1.2萬元,更是翻倍加稅。

此外,根據了解,建商若在1年內未銷售,財政部擬給予單一稅率2%,1年到2年間採2%至3.6%,並按照銷售比率、餘屋狀況來訂定差別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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