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鉅額賠付下的保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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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在驚濤駭浪中過去。這一年,影響國計民生的重大事故,一件接著一件來,既有天災,亦有人禍,前者以持續蔓延的新冠疫情為代表,後者以俄烏戰事最受矚目,輔之以通貨膨脹、極端氣候、中美角力等變數,在過去一年持續干擾,交織而成的變局堪稱百年難得一見。

面對困局,各國菁英無不卯足全力因應。如美國聯準會傾全力對抗通膨,連番升息、大幅上調聯邦政策利率;台灣方面,經濟上的應變政策則以抗疫為主軸,其中因防疫險導致產險業出現鉅額賠付、連番增資等連串的影響,受到社會高度關注,連上市櫃金控獲利最佳的富邦金控也難倖免,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在謝年會上,特別就此向全體股東致歉。

相較於其他的金融業,著力於報酬的獲取與提升,保險業提供給客戶的的主訴求為分散風險,其對經濟社會的貢獻,並非「趨吉」而是「避凶」。因此,當以產險為主的保險公司,因為某特定商品導致經營績效兵敗如山倒時,顯得特別諷刺──連自身的經營風險都無法規避,要如何說服客戶,願意接受公司提供的各項商品服務?

防疫雙險失控的前因後果,有必要總結經驗,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我們提供以下意見作為參考:

首先,要談的是政府的角色。的確,各行各業都受到疫情干擾而呈現蕭條,政府確實要有所作為,不過作法應為「一盤棋」而非「攤派式」,不同部會擁有的工具與職能均有區別,面對疫情,未必都適合拿出具體方案來。

即使已推出的發放五倍券與紓困貸款等措施,亦出現是否排富、適用產業的爭議,但畢竟其財源主要來自預算或由央行奧援,而防疫保單的理賠金則是保險公司自力承擔,行政機關實不宜鼓勵推此項商品,如果基於疫情特殊性非做不可,亦應由純公股機構出面設計政策性保險,才能減少爭議。

在虎年上班日的尾聲,多家推出防疫險業者收到了罰單,政府部門在此風波中的失當之處,該如何檢討,同樣值得吾人深思。

再就保險公司部分來談。由此例來看,商品設計或待客之道,都有精進的空間。

保險商品的功能是要協助客戶分散風險,而非提供理財乃至以高報酬為誘因,不幸的是,上述缺點在防疫商品上都看到了。

許多保單條款並未將重點放在確診後的醫療支援,而以「有或無」做為理賠的依據,「只要確診就理賠」幾成保單的基本配備。

此種形式的金融商品常引起爭端,多年前,以人民幣升貶決定盈虧的衍生金融商品TRF,讓數以萬計中小企業主遭逢損失,如今防疫保單上的對賭式條款,只是換了一種方式捲土重來。

此次事件還可提出來討論的一點,是保險業者的待客之道仍待改進。的確有許多精打細算的保戶,發現政府防疫心切業者也大推防疫保單,也察覺病毒在幾經變異後,出現了傳播力強但是對人體危害不大的特徵,而廣泛購買希望藉此獲利,幾波疫情大流行下來,果然理賠爭議事件也急遽攀升。

但保戶主張自己權益無可厚非,其動機能夠落實的前提,亦是市場提供了機會,不論保單造成的損失有多大,業者仍應按保險契約履行賠付責任,才是面對問題的負責任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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