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舉護航鏡電視 NCC主委陳耀祥涉瀆職 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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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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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因在鏡電視申辦執照爭議中,疑似受執政高層施壓通過審查,遭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檢舉,涉嫌瀆職、護航。全案因NCC位於台北地檢署轄區,原本收案的士林地檢署已將該案移轉管轄至北檢,陳耀祥則被列為涉嫌《刑法》瀆職罪的「他」字案被告。

NCC主委陳耀祥被列為瀆職罪被告,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陳耀祥應該自行迴避鏡電視的審查案,以正視聽;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陳耀祥既然已經被檢方列為被告,希望檢方依法行政、盡快查辦,趕快查清楚,給社會真相。

北檢除偵辦陳耀祥瀆職案外,尚有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去年遭解職後,質疑鏡電視與裴偉間有非常規交易,去年八月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裴偉涉嫌背信、詐欺及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一案;至於裴偉違反公司治理常規涉嫌背信部分,則仍由士檢偵辦。目前陳、裴兩人在兩地檢案件均為「他」字案。

據台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他」字案屬於對於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事實尚不明瞭的案件,將來若經偵查能特定對象或釐清犯罪事實,將轉為「偵」字案偵辦。「他」字案若查無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事實,檢方可簽結,但日後若有新事證也可重啟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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