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點滴】亞洲第一 苗栗出磺坑與石油、天然氣的開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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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許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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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第一口油井所在地。圖/許峰源
台灣油礦陳列館前之塑像。圖/許峰源
文/許峰源

人類最早發現石油紀錄已難查證,只能從考古資料發現,大約四千多年前曾有使用過瀝青的遺跡,據此推斷,可能是使用石油的最久遠紀錄。在中國,東漢班固《後漢書》有類似利用石油資源的記載;宋代以後有石漆、石脂水、火油、石腦油等名稱,推斷石油用於燃燒、照明外,也充作製墨的原料。

到了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收錄石油用於醫藥以治療疾病;宋應星《天工開物》清楚記錄四川地區以衝擊式鑽井方式挖鑿井鹽,過程中經常伴隨著天然氣的產出,當地人士便以竹管引接天然氣來煮鹽,被認為是近代機械鑿井技術的源起。

一八五九年,美國人士德瑞克在賓州提塔斯維爾(Titusville)開鑿油井,成為世界公認的第一口油井,象徵著近代石油工業的起源,自此之後掀起一股石油探採熱潮,更影響全世界開採石油、化工資源的應用。美國也順此成為石油開採技術成熟的國家,各國紛紛從美國引入開採技術與設備,加入石油開發的行列。

根據文獻記載,出磺坑位於苗栗公館最南端,與大湖為鄰,由於客家移民拓墾路線與當地原住民勢力折衝,一直到十九世紀中葉才有人在此地拓墾。根據史籍記載,一八一七年吳琳芳偶然在苗栗貓裏溪(今後龍溪)水面發現油花漂浮水面,試圖向上游尋找,但因當地尚未開發而不得其門而入。

一八六一年,廣東逃犯邱苟躲匿在貓裏溪上游,發現水面上有浮油,撈取之後作為燃料,並繼續尋找源頭,以人工挖掘第一口油井,即出磺坑油井。這口油井,只晚了美國賓州油井兩年。

出磺坑油井雖然未發現大量石油,但在石油發現、油井開發上卻有著悠久的歷史。此時,正值台灣開港通商之際,英國茶商約翰‧陶德(John Dodd)得知消息後,向邱苟購買開採權卻引發紛爭。最後官方以外商沒有開礦權,嚴令禁止開採石油,才平息一場中外爭端。

到了一八七六年,出磺坑生產油礦引起清廷重視。一八七七年,福建巡守丁日昌派員開採,聘請賓州兩名工程師來到台灣,首次以簡單的鑽井機械,開鑿一百三十一公尺深的油井汲取油礦。然而,兩名美國工程技師在台灣僅一年時間,合約到期後,鑒於環境惡劣、工資低廉、工人怠惰等因素,毅然辭職離開台灣。

一八八七年,劉銘傳出任台灣巡撫,為推展新政、開發礦業,選擇苗栗出磺坑設置礦油局,先後鑽鑿五口油井;但只有一口井出產石油,整體質量未如預期,財政收支入不敷出。一八九一年邵友濂接任巡撫後,即裁撤礦油局。

一八九五年,日本與清廷簽訂《馬關條約》領有台灣,出磺坑被日本海軍省指定為「海軍預備油田」,禁止私人開採。後來,台灣總督府根據苗栗出張所的調查報告,指出有居民以採油為業,於是一八九七年為加速石油開發,接受日本私人企業開採礦區的申請,先後核准多家公司引進現代化設備和地質探勘技術,全力開鑿油井,並不斷增加石油產量。期間,台灣許多地區相繼發現油礦,開始大規模探勘與採掘,但大部分是天然氣和揮發油,原油產量無法與出磺坑相提並論,出磺坑原油產量仍居全台之冠。

一九四一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勢力進逼東南亞各國,將台灣鑽井機具和技術人員調赴南洋,加緊開採當地石油與礦業資源,台灣殘餘的設備與人員只能維持少量生產。總計在日治時期,台灣共鑽探兩百五十一口井,生產原油十九萬餘公秉、天然氣十億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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