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詞探源】女子就該嫁雞隨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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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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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宏信

民間有句俗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意指一個女人結婚後,不管丈夫是什麼樣的人,即使貧窮落魄或人老殘疾,都應該認命守分,不改其意終身跟隨,從一而終。但此話有其不合理之處,女人不可能嫁給雞或狗,何以會出現這種俗語?探其原由,饒有意趣。

此話原為「嫁乞隨乞,嫁叟隨叟」,出自明代馮夢龍《醒世恆言》中的〈賣油郎獨占花魁〉。

故事講述賣油鋪老闆的養子秦重,愛上才貌雙全、名噪京城,被稱為「花魁娘子」的名妓莘瑤琴。為了獲得美人青睞,秦重辛苦賺錢又變裝,終於得以一親芳澤;莘瑤琴亦厭惡官場上的虛假勢利,感受到秦重的真情意,因此寧捨豪門,偏要嫁給這窮小子。人們對此難以理解,莘瑤琴回應以「嫁乞隨乞,嫁叟隨叟」,意思是,女人即使嫁給乞丐或年歲大者,也要隨其生活一輩子。

宋代歐陽修〈代鳩婦言〉詩曰:「人言嫁雞逐雞飛,安知嫁鳩被鳩逐。」趙汝鐩〈古別離〉亦言:「嫁狗逐狗雞逐雞,耿耿不寐輾轉思。」以及釋從瑾的〈頌古〉:「大地絕纖塵,面南看北斗。嫁雞逐雞飛,嫁狗逐狗走。」都提到了這句諺語。有些地方還會添上一句「嫁根扁擔扛著走」,描寫得更為深刻。

另一種說法,此諺語是從「嫁稀隨稀,嫁叟隨叟」演變而來。「稀」為少年,「叟」為老者,取其諧音訛化而來。舊時婚姻多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孟子》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女子婚前不知對方是誰,舉行婚禮時才初次見面,不管對方老少美醜,一切都已無法改變,只能無奈認命。

台語俗諺「嫁雞綴雞飛,嫁狗綴狗走」,亦是同樣意思,「綴」音「ㄉㄨㄟ」,跟隨之意,「走」意指跑。另一句「嫁雞隨雞飛,嫁狗逐走,嫁著乞丐願背茄薯斗。」茄薯音同「茄芷」(ㄍㄚ ㄐㄧ),茄芷袋為台灣傳統的手提袋,斗則是盛裝物品的器具,兩者是否相同,不得而知,但都意指窮困的對象和家境。

古代認為女子出嫁後,不論遇到何種情況,都要遵照三從四德恪守婦道,與丈夫和諧共處。然而隨著時代進步、教育普及和女性意識逐漸抬頭,性別平權普遍受到重視,此種說法已不符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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