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平權措施招生 遭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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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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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二十九日判決哈佛大學採「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招生違憲,不少亞裔族群視此判決為一大勝利,但加州史丹佛大學等私立學府深表失望,台裔舊金山市府律師邱信福也說「平權倒退」。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招生爭議併案,二十九日裁定這兩所學校採取「平權措施」違憲,認定學校不該將「種族」作為招生考量因素。保守派占多數的最高法院否定這兩所學校的招生措施,影響將擴及全美。

「平權措施」原來用意在改善美國種族歧視,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判決書提到,許多學校往反方向走得過遠,錯誤地將膚色當作檢驗標準、而非個人克服挑戰和技術培養能力。

他寫道,「美國憲法歷史不容許這種選擇」。此案起於非營利組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控告兩所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將「族裔占比」列入考量,保障非裔和拉丁裔,抨擊忽視申請人「學術表現」,等同對亞裔學生的「反向歧視」。

判決結果二十九日出爐後,掀起兩極反應。以亞裔成員為主的加州平等權益聯盟在官網上表示,「法律平等保護原則在最高法院取得重大勝利」;但提倡教育領域種族平等的組織The Education Trust-West卻說,此判決「推翻平權史上的重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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