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審判案出爐 國民法官參審 法學口語化成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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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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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國民法官法今年上路,第一件由國民法官參審判決的一審結果出爐。新北地院審理季姓婦人稱不堪家暴殺夫案,因符自首減刑要件,合議庭昨判季婦七年二月有期徒刑。法界人士認為,審、檢、辯要在短時間內把法學用語口語化、量刑證據簡單化,是新法實施以來的挑戰。

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呈現與過往截然不同的法庭風貌,素人國民法官可當庭觸摸凶器,經審判長同意後可直接訊問被告,檢察官與律師則起身於法庭踱步,在國民法官眼前論告、辯護,宛如美日法庭劇場景。

新北地檢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王如玉表示,國民法官新制給檢察官的第一道難題,就是如何將生澀的法律用語口語化,因為面對的還包括不具法律專業、卻要參與判決的國民法官。

王如玉說,當地檢署起訴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後,負責上法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必須馬上與偵查案件的檢察官銜接並加強蒐證;為了讓素人國民法官易於理解,檢察官用心製作簡報、資料,也得事先將法學用語口語化,例如以Google評價一星到五星的限定範圍,來比喻量刑與法定最高刑度的關聯性。王如玉認為,司法的距離和人民愈來愈近,透過審、檢、辯三方磨合,相信未來國民法官案件的審理過程會愈來愈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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