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資產】金門瓊林一門三節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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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謝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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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於清道光年間的金門瓊林一門三節坊。 圖/謝貴文
文/謝貴文

中國傳統父權社會對貞節甚為重視,女性婚前須嚴守男女界線,守身如玉;婚後則要恪遵婦道,從一而終,甚至為亡夫殉節或守寡終身。這種觀念經宋明理學提倡而日益強化,至明清兩代更藉由旌表制度而達到高峰。

就清代的旌表制度而言,女性貞節可分為貞、孝、節、烈四種名目,「女曰貞,婦曰節。孝者,婦女善事其父母、翁姑也。烈者,婦女慘遭不幸、奮不顧身也。」雖然這些皆在旌表的範圍,但與明代相比,清廷重「節」更甚於「烈」,尤其禁止殉夫的行為。

清初本延續明朝旌表節婦之制,「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後來條件日趨寬鬆,至道光朝已擴大為三十歲以前守節,年逾五十歲身故,或守節滿十年即去世,皆准予請旌。由於節婦數量日增,朝廷也將每人給銀三十兩建坊的規定,改為每縣建刻有各節婦姓氏的總坊,或僅頒予匾額、節孝祠內建碑標題等方式;但如本家願建坊者,仍聽其自建。

位在金門本島中部的瓊林,即有一座道光年間所建的一門三節坊。此地原名「平林」,有樹木繁多、森然若蓋之意;明代因為名臣蔡獻臣之故里,而御賜里名「瓊林」。居民以蔡姓為主,因各房人才輩出,建有多座宗祠,宗族觀念甚為強烈;而這座位於古官道上的牌坊,正彰顯宗族的榮耀。

根據《金門志》記載,這座牌坊乃在表彰蔡仲環妻陳氏,二十九歲守寡,撫養子芳桂、尚聞及遺腹子尚神;次子尚聞妻陳氏,二十一歲亦寡;三子尚神妻黃氏,二十九歲又寡。姑媳三人同心守節,勤儉持家,晚年子孫滿堂,五世同爨。姑七十歲而卒,媳五十七歲合祠請旌,而獲立一門三節坊。

這座四柱三間二層的牌坊,由花崗石及青斗石雕鑿建造而成。除橫額刻有「一門三節」四字外,柱身兩面皆有名人題聯,包括鄉進士李嘉卉、族親江西即用知縣蔡廷蘭、出身金門的台灣水師協標左營遊擊郭揚聲、廣東水師提督吳建勳。其中,「開澎進士」蔡廷蘭中式後回祖籍地金門祭祖,為該坊陽面中聯題詞:「殉婿易,撫孤難,不死為存一塊肉;寡姑貞,孀媳潔,未亡真見三完人。」道盡姑媳三人的高尚志節與撫孤艱辛,彌足珍貴。

有近兩百年歷史的一門三節坊,曾因風災與戰事而毀損,雖然修復後已與原貌略有出入,但仍是深具文化資產價值的古蹟,背後所承載傳統女性對婚姻的忠貞與家庭的責任,即使在現今社會依然有其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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