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趣聞】從貓咪日談古人納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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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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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文隆

每年的二月二十二日是日本的貓咪日。

這是由喜愛貓咪的學者和文化知識人熊井明子等人,於一九八七年發起的「猫の日制定委員会」推動的人造節日,基於貓咪的叫聲狀似「にゃん」(ㄋ一ㄤ),與日文數字「2」(に)讀音相近,因此選了二月二十二日為貓咪日。

台灣也在一九九五年,由愛貓族聯誼會會長心岱發起台灣貓節票選,最終與台北市政府新聞處訂四月四日為台灣貓節,只是活動熱度不及日本。然而這並非意味著華人不愛貓,甚至在養貓這事情上,反而還有一些特別的講究。

清代有兩部專談貓的書,一部是王初桐編寫的《貓乘》,一部是黃漢編寫的《貓苑》,這兩部書都是輯錄前人與時人對貓的描述,而不是創作。

《貓乘》成書於嘉慶三年(一七九八),據王初桐所撰序言,他是因為坊間有為各種動物所寫的書,如《相馬經》、《相牛經》、《麟經》、《馳經》、《虎薈》等,卻沒有為貓兒寫的書,才提筆編撰。此書分為八卷,分述貓的字說、名號、呼喚、孕育、形體、奇聞軼事、藥材與迎納等。「迎納」一節談的便是養貓的規矩,書中舉《茶煙閣體物集》稱,吳俗以鹽易貓,亦即是在東南沿海一帶,貓能以鹽交易。

咸豐二年(一八六一)年出版的《貓苑》也提及:「古人乞貓必用聘,黃山谷詩『買魚穿柳聘銜蟬』。甌俗聘貓,則用鹽醋,不知何所取義,然陸放翁詩『裹鹽迎得小狸奴』,其用鹽為聘由來舊矣。」以更多的篇幅,證明了以鹽易貓的存在。而為何用鹽,推測與當地方言的發音有關,「吳音讀鹽為緣,故婚嫁以鹽與頭髮為贈,言有緣法,俗例相沿,雖士大夫亦復因之。」

除了鹽之外,書中錄了黃香鐵待詔云:「潮人聘貓以糖一包,余從馮默齋教授乞貓,以茶二包為聘。余向陶翁蓉軒家聘貓,蓋用黃芝麻、大棗、豆芽諸物。」表示易貓交易,也能以其他物品為之。

納貓法在《貓苑》中有詳述:「用斗或桶,盛以布袋,至家討著一棍,和貓盛桶中攜回。路遇溝缺,須填石以過,使不過家,從吉方歸。取貓拜堂灶及犬畢,將箸橫插於土堆上,令不在家撒屎,仍使上床睡,便不走徃。」

這段話很有儀式感:帶貓回家時要安置在包覆布袋的容器裡,以免貓咪窒息。沿途回家不能跨越坑洞,必須填坑而過,進了家門還得拜拜。最後,將賣家那裡討來的棍棒插在土坑中作為標示,告訴貓咪這是「貓砂盆」,這麼一來剛入門的貓就會循味而動,不隨地便溺,也能上床暖被睡覺。

收編貓咪,在古代也有講究。《延休堂漫錄》中曰:「納貓吉日甲子、乙丑、丙午、丙辰、壬午、庚午、庚子、壬子,宜天德、月德、生氣日,忌飛廉日。」這般說法在《貓苑》中也有提及,不過禁忌的時間增加了受死、驚走、歸忌數日。

漢朝時有說法稱:「貓不列於六畜,而貓犬連稱殆亦不少,如狗來富,貓來貴,朝餵貓,夜餵狗。」也可見貓與狗很早就融入華人的家庭中,成為我們生活周遭的一分子。

古時養貓在家,能幫忙抓捕老鼠等害物,保護家中食糧。現代都市人存藏食物多用冰箱,也不再需要豢養貓咪抓老鼠,家貓多成了寵物,主人被戲稱為「貓奴」或是「鏟屎官」,而愛貓之心,古今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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