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縣市動物之家 執行零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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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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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動物保護法》2015年修正刪除「12夜條款」,公立動物收容所禁止撲殺「經通知或公告逾12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的動物,但「零撲殺」政策下,基於人道,老殘病等仍可安樂死。不過,幾近半數縣市卻矯枉過正執行「零安樂」,甚至視為政績,或因擔心遭責難,未再針對老殘病動物執行安樂死。動保團體認為,此舉徒增老殘病動物痛苦,違反動物福利,應該檢討。

農業部全國遊蕩犬隻數量調查推估結果,2022年全國遊蕩犬推估有15萬9697隻,與上期2020年調查15萬5869隻相較,遊蕩犬數量增加2.46%,僅部分遊蕩犬進入公立收容所中,但以近3年統計為例,每年各地公立收容所共約收容3萬多隻動物,整體人道處理比率僅1%,每年幾乎都有10~12縣市人道處理數掛零,6都中僅台中市曾執行過。

重病、傳染病 依法可評估撲殺

《動保法》第12條規定,為解除動物傷病之痛苦、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等,不受禁止宰殺規定。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說,《動保法》本就有給予特殊情況下可安樂死,但如何能讓該機制順暢執行,各界對此仍有不同聲音,希望進行社會溝通,科學理性討論。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說,走一趟收容所,會看到很多動物因疾病或受傷痛苦,卻無足夠人力與資源好好照顧。若是癱瘓、治療過程造成動物痛苦,或治療後無明顯改善,收容所依法還是可評估安樂死,不過現在很多收容所、獸醫師不敢做,這是很嚴重的問題,需立即檢討改善。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祕書長何宗勳表示,不少縣市因收容所的愛爸愛媽勸阻或民代壓力,以致有十幾個縣市不願執行安樂死,但可能反讓收容所內動物自然死亡率上升,更不符合動物福利。

各縣市執法兩樣情 收容數量飽和 

至於各縣市執法態度兩樣情,有的收容所寧可花錢醫治老殘犬貓,也不想背負安樂死罵名;部分縣市則對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的收容動物執行安樂死,強調是基於動物福利考量,不怕被罵。

高雄市動保處表示,實務上,收容所多半不敢把狗養死,像高雄就編列醫療費用醫治病狗,但目前容留數量確已在臨界點,因此積極舉辦媒合認養活動,解決爆滿危機。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說,目前2間動物之家共收容約1200隻犬貓,已達飽和紅燈警示,已暫停一切收容作業,暫無執行安樂死需求。針對性情兇猛、具攻擊性難被認養犬隻,也由動保處透過豐富環境、穩定情緒的保健品、減敏訓練等,逐漸改善犬隻性情。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表示,農業部有一份「動物人道處理評估表」,符合評估結果才做人道安樂死,去年處理78隻,主要是感染傳染性疾病的幼犬或因車禍傷重,數量較以往多;研判與野外遊蕩犬貓遭車輛撞擊數量變多有關。

花縣府表示,面對動物人道安樂死時,第一線人員確實有壓力,若不得已的人道安樂都不被接受,放任動物持續受苦,是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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