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西南】少數民族的婚姻禮俗(二)─姐妹節與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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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谷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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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谷司馬

在前次的專欄中我們提到了一些中國西南少數民族的婚姻禮俗,由於漢族文人對西南民族(特別是女性)的許多想像,使得這個議題一直為漢人所關注,甚至許多民國時期的報刊雜誌,也都會以類似的報導作為他們「采風」的主題,藉由一些異於漢族風俗的報導,來吸引大量對此好奇的讀者閱覽。

在貴州省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所轄台江縣的苗族朋友,在每年農曆的三月十五至三月十八日,都會舉辦一個名為「姐妹節」的節慶,更有人說,這是苗族傳統的「情人節」,因為青年男女常會利用這個節日互道愛慕之意。

顧名思義,姐妹節是一個以苗族青年女子為主的日子,由女子主動邀請情人對歌、跳蘆笙舞,並互贈禮物;青年女子還會製作以黑、紅、黃、藍、白等五種顏色的糯米飯,成了節日當中必備的一大特色。而台江縣的萬人盛裝遊行活動中,也會看到青年男女穿戴各種傳統服飾與銀飾,隨著歌舞擺動身體,一路上叮叮噹噹的,成了視覺與聽覺融合在一起的饗宴。

關於姐妹節的起源有一個說法是,曾有一位苗族女孩愛上了她的青梅竹馬,雖然女孩的父母與族人反對這場婚姻,但是女孩不顧家人的反對,硬是要和這個男子在一起。於是兩人就趁著上山工作的時候偷偷約會,女孩還會特意幫情郎準備好吃的糯米飯,久而久之兩人就私訂終身了。這樣的戀愛過程,吸引了很多青年男女的效法,所以他們也會與情人上山約會,或是趁著半夜離家相會,這種行為被稱為「遊方」。

事實上,遊方並不一定就是充滿情欲的活動,根據學者簡美玲的研究,「只要場合適合,初次相聚的男女,傾訴情話、親密勾肩、依偎,都是允許且公開的。」而且,除了未婚的青年男女,已婚男女也可以參與遊方,男性一般在自己的小孩上小學前都還會參加,女性則是懷了孩子就會停止。

畢竟,在傳統的苗族社會裡,青年男女能夠在一起的活動並不多,村寨裡入夜之後也沒有什麼娛樂活動。藉著遊方,反倒提供了男女之間可以互相分享愛意與心事的社交場合,就像入夜之後城市裡的酒吧一樣吧?

不過,總還是有些男女會因此而產生情愫,最後私奔離家。私奔之後的兩三天,男方的家人會帶著酒與禮物到女方家,如果女方家人認同了男方,就會接下男方的酒與禮物;如果不接受,就代表女方家不認同這段婚姻,也代表他們將與女兒永遠分離。因為對於女方家人而言,女孩子私奔之後,她的血液就不再乾淨,因此也不會再接納她回到家中。

只不過,就如簡美玲在台江縣的田野觀察一樣,男女遊方的結果並不一定會走向婚姻。雖然透過遊方給予了苗族男女之間談情說愛的基礎,但「個人情感甚至可以超過婚姻」,苗族社會藉由提供族人一些空間,好讓「個人的浪漫情感有一條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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