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 明年初納入特定就業對象

THE MERIT TIMES
本報台北訊
字級
收藏文章
33觀看次
【本報台北訊】中高齡、身心障礙、原住民、二度就業婦女、中低收入戶等被列為《就業服務法》第24條的特定就業對象,可享有職訓生活津貼、職場學習再適應津貼、雇用獎助等。

考量部分職災勞工因失能程度不到身心障礙,而錯失相關就業促進資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日前預告修正法規,納職災失能勞工為特定對象,預估每年新增2000人適用。最快明年初上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副組長何維敦說,《災保法》明定主管機關應整合資源,依職災勞工需求,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經職安署與發展署討論,將職災失能勞工納入特定就業對象,讓他們獲得最適當的協助。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

- 支持福報,做別人生命中的貴人 -

前往支持
加人間福報LINE好友

相關文章

Related articles

熱門文章

Most read
看更多 看更多
追蹤我們 訂閱《人間福報》